公司,作為一種營利性的企業組織形態,是依照法定的條件與程序而設立的商事組織。公司組織按照投資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原則,兩權分離依法經營和管理。
設立公司,不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須具有合法的名稱和章程。股東,作為公司的法定投資人,依法享有合法收益,成立股東會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會下設董事會和監事會,三會并存。在董事會下設總經理負責制的經營管理團隊,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管理工作。
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我們經常聽到:董事長、CEO、總裁、總經理,以及法定代表人,這樣一些名稱,它們之間角色定位如何?存在什么關聯和區別呢?
2022年3月,郭老師帶大家一起了解如上角色的關聯和區別。
董事長:董事會的最高領導者。
董事長,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其產生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定員1人,任期由董事會決議確定,一般為五年。
有限公司一般不設董事會,只設一名執行董事,代表和履行董事會職責。
董事長,一般情況為大股東、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或者為其代表,是董事會的最高領導,有些集團公司又稱之為董事局主席。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每年兩次的董事會會議,并且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履行情況。
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解聘:CEO、總裁、總經理等高層管理團隊成員。董事可以兼任CEO等上列職位。
CEO:首席執行官,公司的最高行政官員。
CEO,英文Chief Executive Officer的簡稱,即:首席執行官。
CEO是一個職位名稱,是在一個企業中負責日常事務的最高行政官員,主管企業的行政事務,故又稱作行政總裁、總經理或最高執行長。
首席執行官,受聘于董事會,向公司的董事會負責,大多數情況就是董事會的成員之一。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擁有對公司事務的管理權和代理權,負責處理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擔任企業CEO的,可以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也可以是總經理。在公司或組織內部擁有最終的執行權力。
CEO職權:
(1)任免經理人員;(2)執行董事會的決議;(3)主持公司的日常業務活動;(4)經董事會授權,對外簽訂合同或處理業務等。
CEO團隊成員:
總裁:全權主管公司日常運營的行政領導人。
總裁,匯總而裁決其事。引申義為某些政黨的首腦,以及公司、企業的主要行政領導人。總的全權裁決組織內事務的人。
總裁不等同于CEO。總裁是President,在集團公司中兩者通常是不同職位,或者兩者為一人兼任。一般情況由CEO或COO兼任。全面負責公司日常運營管理。具有CEO全部或大部分權力。
總裁的職權:
1.公司經營管理的計劃權、建議權、否決權、調度權;
2. 對下屬各部門完成任務的情況有考核權;
3.對下屬各部門經理的工作有指導權和考核權;
4. 對董事會決策有建議權。
總經理:組織或分支機構的最高管理者與負責人。
總經理(General manager),是一個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該公司的創始人。
總經理所在的層級,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
例如:在一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里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而在規模較大的組織里 (如跨國企業、集團公司),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個事業體或分支機構、分/子公司的最高負責人。
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或所在分支機構的經營管理工作,向董事會或其上級領導CEO/總裁/副總裁等匯報工作,具體依照公司章程、組織架構圖和任命文件執行。
法定代表人:法人職權的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法人,是一種組織。法定代表人則是其職權的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依照組織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總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
法定代表人,作為法人的主要負責人,有權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總結
(1)法定代表人,不是經營管理的一種職位,而是一種法律意義上的代表;可以由董事長、CEO、總裁、總經理或其他人擔任。
(2)董事長是董事會的領導者,可以代表董事會聘任CEO、總裁和總經理等高管職位,也可以兼任上列職位。
(3)CEO、總裁和總經理,都是職位名稱,在中小型公司可以三者合一;在較大規模的上市集團公司可以分別設置,賦予不同的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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