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頭腦中大致會有那么個概念,而對于這些概念的理解雖然并不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到我們實操的方向,但是在與人協作的過程中,如何大家對本以為是同一件事的認知不一致的時候,就很容易形成沖突,造成溝通困難,影響項目的推進,因此還是非常有必要去深入思考事情的本質,我們今天就來拆解下這幾個詞,在數字化時代,他們的涵義以及聯系區別是否發生變化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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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么是品牌,品牌是一個名稱、名詞、符號或設計,或者是它們的組合,其目的是識別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勞務,并使之同競爭對手的產品和勞務區別開來,品牌是企業、產品與消費者建立的一種關系。
品牌的英文名是Brand,它的進行時是Branding,英文中就時態變了一下,它的涵義就完成發生了改變,這時候的Branding我們理解為“建立品牌力”,這其實可以理解為一個目標,但很多情況下它直接等于brand marketing,也就是品牌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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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自然就引出“營銷”這個概念,營銷,指企業發現或發掘準消費者需求,讓消費者了解該產品進而購買該產品的過程。
由此可見,品牌營銷應該是營銷的一部分,以構建品牌認知,建立品牌影響力的營銷行為可以統稱為品牌營銷。所以品牌不等于營銷,但是營銷包含品牌營銷。
營銷除了包含品牌營銷活動之外,廣義上,它還包括以獲客為目的的營銷活動,目的是促進新客戶的獲取和銷售轉化,還有包括產品營銷,以新產品推向市場,獲得用戶反饋,新產品不斷改進的為目的的營銷活動,還有定價,渠道營銷,是通過線上還是線下,是零售還是分銷,這些都屬于營銷的范疇,也就是經典的4P理論。
4P理論的最后一個P是Promotion,也就是推廣,在企業里面,進行的一系列傳播活動要么以構建消費者認知,建立品牌為目的,要么以建立政府關系為目的,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將企業收益,股價和利潤最大化,因此我認為,企業里面的傳播等同于推廣,也就是說在經典營銷時代,營銷應包含傳播,但是這個結論在數字化時代是否還成立呢?

數字營銷呈現四個階段的發展:

非數字,不營銷。現如今我認為已經不會有脫離數字營銷的營銷存在,比如,營銷人員辦一場展會是傳統線下營銷,以前辦展會就是辦展會,但是現在不一樣了,線下舉辦展會的時候通常服務人員會給參展人員一個二維碼,讓用戶去留資,然后數據會導入企業方中臺,作為線索孵化的一部分,那么這種方式就是融合了線上線下的做法,就屬于數字營銷的范疇,底層邏輯不是營銷的形式,而是數據和技術。
因此現在任何的營銷方式如脫離數字化做法那么它可能就是規模不經濟,效率也不能最大化的。我們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數字化時代,營銷等于數字營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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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傳播是什么?
傳播是指兩個相互獨立的系統之間,利用一定的媒介和途徑所進行的、有目的的信息傳遞活動。公共關系反映的是人際之間的交往,因而也離不開信息的傳遞及溝通。從企業來看,信息傳播就是企業正確地使用各種傳播媒介,及時地向公眾傳遞有關企業的各種信息,及時有效地收集企業公眾對企業的各種意見和了解他們的態度。
在數字化時代,與其說營銷包括傳播,不如說營銷傳播一體化。
在媒介傳播策略中,無論是采用媒體KOL(意見領袖),充分挖掘數據的作用以賦能傳播張力和有效性,利用內部發言人強化品牌力,這與營銷戰略中的采用核心意見消費者KOC,核心意見領袖KOL,利用大數據進行消費者洞察提升數字營銷效率,利用個人IP打造企業IP等具有異曲同工之妙。
數字技術發展的本質讓營銷在傳播行為中自然而然地發生,比如抖音的“興趣電商”,快手的“信任電商“,本來是簡單的社交傳播行為,但是大數據算法技術讓信息精準傳播到正確的目標受眾中,促進消費者對某商品產生了興趣,自然而然企業就發生了營銷行為,產生了消費者轉化,而傳播同樣也在營銷過程中完成,以營銷產品為目的的活動,讓企業的信息和內容傳達給目標客戶,傳播行為完成,營銷和傳播相輔相成,一體化融合。
我們今天說,媒體即賣場,賣場即媒體,媒體和賣場合二為一。媒體是傳播介質,而賣場是營銷場所,這兩者合為一體也正是由于營銷和傳播充分一體化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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